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7、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9、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10、《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2、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4、以上涉及股東簽署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股東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7、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9、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10、《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2、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出資人或授權機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公章);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6、以股權出資的,提交《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
7、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8、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9、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10、《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國有獨資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2、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由全體董事簽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由發起人簽署或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的股東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會議記錄(募集設立的提交)
4、全體發起人簽署或者全體董事簽字的公司章程;
5、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發起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發起人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發起人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發起人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發起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發起人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6、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發起人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8、以股權出資的,提交《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
9、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由發起人簽署或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大會決議(募集設立的提交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大會決議(創立大會會議記錄)可以于第3項合并提交;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10、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任職文件提交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11、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1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3、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14、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1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